医保动态
 

    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于2018年1月1日的顺利实施,三台县医疗保险管理局于12月22日在三台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人员政策业务培训会。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分管院长、医保科长,县医保局中层以上科室干部近20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县社保局局长、分管医保工作的蒲定国同志主持并作重要讲话。

    蒲局长对培训会议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希望。蒲局长指出,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将实施,要通过培训,理解政策,把握关键内容,抓住重点环节,熟悉经办流程,确保三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培训会上,县医保局刘思友同志对《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综合培训。通过PPT课件对相关内容进行展示,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层次清楚,深入浅出,把握要领,归纳准确,文字简练,图文并茂,得到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县医保局黄玉珠同志对《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内容进行解读。通过以部版新协议为蓝本,结合平常医保监管工作实际,内容具体,更具说服力,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为全面落实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顺利对接,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黄青春同志用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的观点,对近期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要求基金监管,措施到位,注重落实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县医保局为控制新农合基金风险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工作措施,彻底从观念上、理念上改变,做到积极应对,主动作为。不但对今年工作有好处,对明年工作同样打下坚实基础,更能将定点医疗机构损失降到最低。黄局长在对医保风险控制要求时讲到,县医保局年底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政策情况,综合医保管理各项工作指标,根据医保基金风险大小,实现总额控制,风险分担,落实到具体的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具体业务工作,包括医保经办服务、服务能力范围、住院指征把握、特殊人群的住院管理、门诊统筹基金管理、医疗服务行为“合理”规范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再一次进行强调 。
     二是要求学习政策,把握要领,注重落实行动。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清楚认识到2018年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原来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差异。通过学习,把握精髓,吃透精神,领会含义,熟悉程序,让每个医务人员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牢记于心,落实于医疗服务行为的过程中。
     三是要求做到力度不减,热情不变,完成农合使命。为了顺利实现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对接,让新农合制度走完最后的历程,完成其赋予的历史使命,黄局长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年底前,继续执行好新农合相关政策规定,为新农合制度站好最后一班岗。
     四是进一步明确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整合后的职能、职责。黄局长在讲话中,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一如既往坚持履行好相关工作职责,在未进行具体职能、职责转换前,继续按照当前模式开展好工作。
     五是全面做好健康扶贫工作。黄局长对照照省、市、县精准扶贫人员健康保障工作责任清单,就2017年参保、退费、县内住院治疗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补偿达标情况一一提出了要求。
     六是对规范年底基本医疗保险费跨年度结算工作进行了安排。黄局长就会前收集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反映的有关医保年底结算工作问题,根据绵阳市人社局关于规范跨年度结算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三台县的实际,分别提出处理意见。

    通过这次培训会,不仅使参会同志掌握了政策,熟悉了规定,更使医保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了解了工作流程,达到了预期效果。特别是黄局长对近期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不仅是对当前工作的要求,对明年的工作具有承上启下作用,更对相当一段时期的工作具有指导作用,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